11.黄学军 模范法官不让正义晚点半分
黄学军,1988年进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在担任法官的10多年来,黄学军秉公执法、恪尽职守,先后办结2000多件案件,所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效果好,真正做到了公正与效率、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曾荣获全国模范法官、中国十杰法官等荣誉称号。
12.陆军 推动立法的乙肝维权“第一人”
尽管2007年8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没有把“禁止用人单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内容写入就业促进法草案,但自2003年始,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以NGO等形式的组织通过游说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积极推动乙肝病毒携带者权利保护立法的作用是不可小看的。
2003年以来,陆军辞去一家大型国企的工作,跳槽到一家商业网站,成为“肝胆相照”网站权益版版主,几年来为乙肝维权活动不懈努力。
13.杨宏彦 调解万家纠纷的司法所长
杨宏彦,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司法局乌兰木伦司法所所长。15年来,他在普通的岗位上做着平凡的事,让一个平凡的岗位闪现出亮丽的光彩。15年来,他所做的只是一件事:为党分忧,替百姓解难,心系和谐调解万家纠纷,他把对党的承诺实实在在地落实在他所服务的每一个人身上,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他“当官常思民疾苦,做事求其心公平。修平国计民生事,无私无畏冠今生”的人生夙愿。
候选新闻简介 (排序不分先后)
01.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高票通过物权法。对公有财产和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最终在这部法律中得以明确。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中的2799人投下赞成票。物权法是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诸多既有制度的确认,又有利于让人们尽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02.最高法院改革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
2007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死刑复核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死刑复核案件裁判方式作出重大改革,该《规定》于2007年2月28日起施行。这一司法解释改变了以往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可以作出核准、改判或发回重审裁判的传统做法,规定对于各地报请复核的死刑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原则上只能作出核准死刑或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只能在少数特定情况下,可以依法改判。
03.中纪委出台规定严惩权钱交易腐败行为
2007年5月30日,中央纪委印发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针对当前查办违纪案件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并重申纪律要求,加大了对涉及权钱交易行为的惩处力度。《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提出了8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这8项规定成为8条“高压线”,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行为。
04.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8月1日起实施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行政复议的范围、申请、受理以及行政复议决定等相关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要求,强调方便申请、积极受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行政复议权。
05.最高法最高检针对新类型权钱交易出台意见
2007年7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了“收受干股”、“期权寻租”等十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类型受贿刑事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具体意见。这是继5月30日中央纪委下发《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之后,司法机关为依法惩治受贿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意见》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盘吸纳了中纪委“八条禁令”,从党纪上升为国法,为打击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
06.反垄断法获得通过
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注意研究借鉴国际反垄断的有益经验,确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符合、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预防和制止垄断、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法律制度。
07.我国全面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2007年7月23日至24日,国务院在山东济南召开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国务院领导出席会议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作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是国务院第一次对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的会议,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08.修改后的律师法获得通过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这部法律对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和调查取证权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修改后的律师法在概念上有突破,在理念上有进步,增加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三个维护”的内容,体现了国家法制进步的内在历史要求。“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的问题将得到进一步的解决。
09.重庆试行政府立法回避制度
2007年3月26日通过的《重庆市人民政府2007年立法计划》,确定2007年重庆试行立法回避制度。政府立法回避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与某一立法项目有直接明显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法规与规章的起草、审定和评审,不得主导立法进程。此作法对近年来引起社会普遍不满的政府立法部门利益化的问题做出了正面的回应,是地方政府对自身制度缺陷进行的有益变革,是一项创新和完善政府行政立法的重大创举。
10.全国行政法规清理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截至2007年7月10日,全国行政法规清理意见与建议征集工作基本结束。本次征集工作已征集社会各界意见与建议8752条,平均每件行政法规收到清理建议13.36件。此项清理征集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大,为今后行政立法和修订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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