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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92名乙肝新生被要求休学

发布时间:2007-12-30 作者:路人乙 来源:网络资源
校方:这是对公共安全负责 学生:校医院诊断不够权威 文/图 本报记者 王艳萍 晨报讯:11月11日,乌鲁木齐,阴天。 李力(化名)和小白(化名)背着厚重的行囊,登上了开往河南郑州的列车,离开了刚刚熟悉的新疆大学校园。 “回家了,也不知道一年后能不能回校。”李力担忧地说。2个月前,他高高兴行地从陕西老家来到新疆大学。11月2日,他和同院系的三名同学突然接到了学校要求休学一年回家修养、治疗的通知。 原因是,学校医院的入学体检结果显示他们是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大三阳”。 同时,李力得知,像他这样休学一年的一共有92名新生,基本上都是大三阳。按照学校规定,下一学年度开学前一周持《新疆大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者可以复学。 李力说,他希望一年后大家都能回来,“但谁也不知道一年后会是咋样”。 李力不知道,在他无奈起程回乡的之前,已经有新疆大学的学生向国内最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反映了他们的情况,该网站权益版版主陆军(网名金戈铁马)当即给本报打来热线说:“新疆大学强令已录取的92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休学回家,违反了我国高等教育相关管理规定,……请给予关注。” 那么,新疆大学“强令乙肝病毒携带者休学”是否属实?是不是如金戈铁马所说与我国高等教育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社会对事情的看法又是如何?接到热线后,本报对此进行了调查。    考上大学遭遇休学 11月11日10点,李力就打好了所有行李,静静地等待着回家时刻的到来。 “马上要回家了,很不是滋味。考上大学,我还以为自己也会有未来,想不到一脚都迈进门槛了,大学离我还是那么远。”李力告诉记者,他是下午13:30分的火车,和他一趟车的还有同样因为携带乙肝病毒而休学的家在河南的小白。 今年8月,李力以612分的好成绩考入新疆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他和其他入学新生一样,高高兴兴地交齐各种费用,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 11月2日,正在上课的李力突然被通知下午7点到院领导办公室去,有事情找他,但没说具体有什么事情。下午七点,一头雾水的李力准时到了院领导办公室,发现与他一起的还有小白、小超和小颜。当时,一位院领导先是告诉了他们体检的结果,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适合群体性生活。接着就通报了学校的决定,为了他们自身以及其他更多学生的健康,防止乙肝病毒传播,让他们休学一年,学校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如果下一学年度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不带传染性了,就可以再回来上学,并拿出一张“新疆大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让他们看。 “那审批表上除了学生情况那一栏是空白外,‘校医院处理意见’一栏、‘院系处理意见’一栏以及‘校招办处理’一栏,连同备注,内容全都打印好了,而且盖了章。”家在新疆的小超说,“当我们第三天(11月4日)再到院领导办公室取审批表时,连学生情况那一栏,包括我们的姓名,性别也全都填好了。领导就那样发给我们,字都没我们签的地方。” 小超说,他2003年第一次高考体检的时就知道自己是个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大三阳,一年多以来,想尽了办法治疗,但都不见好转。幸亏肝功能正常,才得以报考大学,只是放弃了自己喜欢的军校。 当得知要休学时,他曾苦苦哀求老师:“我能不能不休学,我办走读,不在学校里吃住行吗?”当时院领导的回答是:“不行,这是学校医院的建议,校领导的决定,我们也无能为力,必须得回家。”但这位领导同时安慰他说,“只要明年检查不具有传染性了,一般是能够重新回到学校的。” 同时他得知,像他和李力这样休学一年的一共有92名新生,基本上都是大三阳。 “才刚刚适应了环境,还没来得及体味大学校园的生活,就要休学回家,真是很吃惊、很气愤,很难过。”小超这样形容当时四个人的心情。 让他稍感安慰的是,同寝室的室友知道情况后,并不嫌弃,有同情他的,有安慰他的。在他临走时,六七个同学都真情相送。但在校园里,提着大包小包行李的他,还是引来了一些同学或诧异或异样的目光。 回家后,小超的父母很无奈,但也只能接受现实。 第二天,在父亲的陪同下小超就开始四处求医。现在已在首府一家医院服药多日。 “那药很苦,可没有办法,我只是想尽快好起来,毕竟一年的时间不长。”小超说,如果他不尽快好起来的话,一方面会影响明年的复学,另一方面会让父母更担心、着急。 从2003年发现自己是“大三阳”后,一年多来,为了治病,他吃过药,打过针,已经花掉了家里八九千元钱。父亲更是每天晚上听广播,到处打听治疗的药,无论中药还是西药,无论有多贵,父亲只要听别人说有效果,就花钱买回来。 可小超的大三阳始终都不见任何转变。也有医生告诉他,作为携带者只要平日里多注意休息和个人保健,该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去。“我到底是不是个病人?为什么要让休学?”小超陷入了困惑之中。 休学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做出的 那么学校让92名学生休学的依据是什么呢? 新疆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让92名学生休学首先是学校医院根据体检结果提出“回家住院治疗”的建议,学校党委根据2005年新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经过反复认真研究后做出决定。学校根本的出发点是为了学生本人以及其他更多在校学生的健康。并没有违规的地方。 当记者追问具体是根据什么条款做出的决定时,这位工作人表示,“只能说这么多”。 为此,记者查看了2005年3月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管理规定》有2条规定与此相关: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九条规定“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四节“休学与复学”第二十三条规定“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采访中,招生办工作人员和校医院负责人一再表示,学校作出决定,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咨询了多家医院、专家,都称乙肝病毒可能有传染性,只能让他们休学回家。如果有其他办法,学校不会这么做”。 “再说学校是公共场所,也得对其他学生负责。” 新疆大学校医院负责人表示,新疆大学各个分校区的学生加起来总共3.5万人之多,人口密集,学校食堂的餐具又是共用的。大三阳处于病毒活跃期、复制快,加上这些学生刚刚经历过高考,身子骨本来就比较弱,万一通过血液、体液传染给其他同学,发生交叉感染,后果不堪设想。 同时,新疆大学招生办、校医院负责人以及学工部负责人都透露,“其他兄弟学校也是这么做的,新疆大学以前也这样做过,只是这一次人数最多而已。” 对于新疆大学的做法,自治区教育厅学生处负责人也表示, 新疆大学的做法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并没有违规。他表示,学校有自主办学的权利,让这些经历过高考乙肝病毒携带者休学回家好好修养、治疗,是学校管理的需要,是负责任的表现。而且,新疆的很多高校也确实都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采取一些管理措施。 针对学生如果下一学年度大三阳并没有好转,按照学校的规定“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就不能复学的担心。这位负责人表示,学校到时候自会定夺,决不会轻易地让学生丧失上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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