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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取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身高和体重要求

发布时间:2007-12-30 作者:路人乙 来源:网络资源
  江淮晨报讯 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和省卫生厅联合下文,对公务员招考中体检标准做出一定调整。   取消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体检身高要求(侏儒症除外)和体重要求。   《体检标准》中的乙肝五项指标检查,原第1、3、5、6、7条组合检查结果为阳性的不合格。其他检查结果中HBsAg、HBeAg任一项为阳性时,增加HBVDNA定量检测,检测结果大于1000copies/ml的为不合格。HBVDNA定量检测单位由省公务员考录办指定。   文件下发后,身高、体重等要求按本通知规定标准执行,其他项目仍按《体检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一旦国家出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我省将执行国家的规定。   此外,文件还指出,我省公安、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仍按国家和省现行规定执行。(穆霞)晨报讯一个月时间内,考生怎样才能大幅度提高考试成绩;参加公务员考试,是否有一定技巧……针对考生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省人才服务中心和培训中心将举办免费通报会。请省人事厅等相关部门专家现场一一解答这些问题。   通报会具体的时间和地点为:5月30日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地点在安徽省图书馆;5月31日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地点在合肥市科技馆。   (穆霞)   (来源: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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