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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以申请任教

发布时间:2007-12-30 作者:路人乙 来源:网络资源
导报讯 (记者 林芹) 我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近日展开,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将执行新的体检标准。根据新的体检标准,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乙肝病毒携带者(HbsAg阳性、大、小三阳)等都可以顺利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不过学前教育专业不受理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 省教育厅要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必须补修“教育学、心理学”,所提供的合格证书必须由省自考办出具并验印的“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应当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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