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建议携带者不要报考
发布时间:2007-12-30 作者:路人乙 来源:网络资源
第十九条:由于医学类各专业学习和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必须进行肝功能及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澳抗)的检查,对肝功能异常或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不要报考,否则今后会影响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在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乙肝病毒表面抗原的检查合格化验单,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身体复查。
第四章 收费及其它
第二十条:2005年学校的收费标准为:
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护理本科学生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护理专科学生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一般学生宿舍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6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元。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北京市批复为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设有多项奖学金,而且获奖面较宽。学习成绩优秀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可获得各项奖学金外,还可申请国家设立的助学贷款,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还有减免学费的优惠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涉及内容以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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