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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歧视是没理由的恐怖 索赔问题无法可依

发布时间:2008-01-20 作者:路人乙 来源:网络资源
呼唤企业社会责任   陆军说:“下一次,我们还要组织更多人去伟易达示威。”7月30日的示威,伟易达总部没人来接请愿信,陆军等人吃了闭门羹。   东莞伟易达一位人士坦率地说,李飞事件让伟易达的企业形象直接受到损害,但“许多员工对乙肝都有看法,有些员工说那么大的企业,谁知道有什么病在里面,企业不搞清楚,我们还不愿意进来呢”。   而李飞告诉记者,其他“战友”后来应聘伟易达时,遭遇“更加不堪”——   “面试之后不再告知是否通过,而是等体检后再宣布,如果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就说面试没通过,问为什么没通过,答案是综合能力不行。他们不会告知是体检的原因。”   落得这样一个结果,伟易达那位负责人形容说是“两败俱伤”。她说,陆军等人采取这种“恶搞”一个企业的做法不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良性渠道,况且乙肝歧视是一个社会问题,由一家企业来承担责任不公平,伟易达不愿被陆军等人牵着鼻子走。如果伟易达屈服,则意味着被李飞抓住法律漏洞“敲诈勒索”,一旦其他人纷纷起来效仿,伟易达将面临风险。   其实,法院迟迟不开庭,一个主要原因是相关法规立法滞后,法官亦左右为难。李飞的代理律师周立太援引的法律条文是《宪法》第33条、42条——宪法公民享有平等就业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侵犯这种权利。至于就业歧视行为发生后,如何赔偿,赔偿多少,目前均无法可依。   “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不是少数,用人单位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但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也要承担社会责任,我们不能把乙肝歧视推向社会。”周立太对记者说,这起官司赔多少钱不是目的,而是通过这个案子唤醒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体现劳动者就业不受歧视的效果。   7月20日,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副主任尹成基明确发话,将禁止和消除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歧视。这番讲话的背景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5月18日发布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该文件明确禁止企业招工时进行乙肝体检。   这份文件的出台酝酿多时,曾先后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被圈内人士视为“一个里程碑”,李飞因此对胜诉充满信心:“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赢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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