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健康证明》 却检出大三阳
发布时间:2008-01-20 作者:路人乙 来源:网络资源
本月5日,厦门某度假村组织员工体检,体检结果让人大吃一惊:66名员工中,11人被检出肝有问题,其中2人大三阳,6人小三阳,3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而这11名员工,全部都有医院和卫生部门开具的《健康证明》。度假村提出质疑:患有乙肝大三阳也能办出《健康证明》?这样的《健康证明》又有什么可信度可言?
昨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度假村:
体检有问题员工
全有《健康证明》
昨日,该度假村人事部门负责人傅小姐拨打海都热线通968111说,她们单位的10多位员工体检都发现了问题,但此前,这些员工则全部拥有《健康证明》。
傅小姐介绍,本月初,人事部门在核对一男一女两位职工的《健康证明》时发现,两人竟都患有小三阳。
在傅小姐出示的原件上,记者看到女员工陈某君的三份体检报告,分别是6月2日厦门中山医院、7月19日厦门市第二医院、5月29日海沧新阳医院开出的,结果一样:乙肝表面抗原、乙肝e抗体和乙肝核心抗体显示为阳性,也就是俗称的“小三阳”。
在她的《健康证明》上,开证日期是11月27日,开证的是厦门市第一医院。傅小姐说,奇怪的是,陈某君被检出有小三阳的时间,是在开出《健康证明》之前,难道医院搞错了?
其他员工会不会也存在问题?5日,度假村当即安排所有66个员工去海沧新阳医院体检。结果出来了:11名员工被发现问题,其中发现2个大三阳,6个小三阳,还有3个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让度假村震惊的是,这11个人也全部拥有《健康证明》。
傅小姐说,这13名员工进来的时间不一,最长的有两年了。进来时间较长的员工,没有被发现有问题,是因为每年体检一次,员工自己到原来办证的医院体检。而平时,公司不可能经常去查员工的体检问题。
她说,在这些被发现的员工中,有厨师,有餐厅服务员,有工程人员,洗衣房人员等后勤人员,分布比较广,而按公司的规定,至少厨师和餐厅服务员是不能有问题的,目前他们已全部被调离岗位了。
医院:
将核对《健康证明》
调查完后给答复
据悉,13名员工的《健康证明》3份开自市第一医院,4份开自中山医院,5份开自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份开自厦门中医院。
陈某、戴某、蔡某3人的《健康证明》是从厦大附属中山医院开的,时间分别是7月17日、6月18日、11月15日。虽然他们的《健康证明》上的工种没有填写,但在实际从事的岗位分别是客房、筹建、会所等部门。
昨日下午,在中山医院,负责办理《健康证明》的金榜分部主任余玲玲说,根据相关规定,大三阳和小三阳肝功能不正常的人员不能发《健康证明》,而小三阳肝功能正常的是可以发。小三阳肝功能正常的,说明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目前病毒不处于活动期,一般是没有传染性。
为什么3人的《健康证明》上没有填写具体工种?余玲玲解释说,务工人员来办理《健康证明》时,医生会进行确认,但一些务工人员称还没找到工作,因此医生也就没办法给予明确。另外,一些务工人员工作流动性很大,经常换工作,如果在《健康证明》上把工种明确了,他到别的岗位时,又得重新体检办理《健康证明》。
记者随后联系上厦门市第一医院,对方称要联系该院体检部主任,对所开《健康证明》进行核对,改天才能得出结论。
而被检出大三阳的是张某和郝某,他们的《健康证明》发证日期分别是11月13日和9月14日,而体检日期是12月5日。海沧新阳医院有关医生说,一般来说,大三阳发病过程需要比较长的时间,也就是说他们两人在申请办理《健康证明》时,医院的体检应该能查出这一病症。
对此,记者联系上两人的《健康证明》发证单位———集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该单位一名工作人员说,他们调查完再给予答复,但至记者昨晚截稿时,都没有回音。
卫生局:
将集中进行调查
记者随后采访了厦门市卫生局,疾病控制处的负责人林女士看了其中陈某水在第一医院的检验报告后,谈了个人看法,从数据看,这是小三阳患者没错,但他的具体数值很低,也就是说属于健康携带者,不具备传染性,这样的情况是可以办《健康证明》的。
该局负责对外宣传的法规处留下了记者送来的所有检查报告和材料,表示将在集中调查后,再把情况反馈给记者。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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