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乙肝歧视第一案昨调解结案:乙肝携带者获赔二万四
发布时间:2008-01-11 作者:路人乙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备受关注的“广东乙肝歧视第一案”昨天调解结案。在东莞市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原告李飞(化名)与被告东莞伟易达公司达成和解协议。伟易达公司承诺将加强、监督非歧视用人政策的执行力度,避免和防止仅由于乙肝病毒携带而被拒绝录用的个案发生,并向李飞支付补偿金2.4万元。
在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中,伟易达公司称,“被告(伟易达公司)将一如既往地贯彻公平公正的就业政策,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对于这一段时期以来,原告(李飞)来回奔波而产生若干费用,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2.4万元,于本月9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另外,该案所产生的100元诉讼费用,由原告李飞承担50元,由被告伟易达公司承担50元。
原告李飞表示对判决结果满意。“这不仅仅是我个人的成功,也是帮助我的肝胆相照论坛所有网友的成功,也是关注我的社会各界的成功”。
记者从多部门采访获悉,这一调解结果的出台经过了多方努力。此案在开庭之前,已由东莞市人民法院组织了多次调解,但均以失败告终。去年8月15日,东莞市人民法院组织了第一次开庭。开庭结束后,在长达4个半月的时间里,该案一直未有最终结果。直至本月3日,该案终以调解方式结束。
据业内人士分析,此案的“迟迟下判”与案件所涉及的一些法律问题有关。案件受理时,《就业促进法》还未出台。原告李飞以伟易达公司侵犯《宪法》中规定的就业平等权,而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由于《宪法》能否作为判决依据、“就业平等权被侵犯该如何赔偿”尚无法律明文规定等问题,以及案件判决后将产生的示范效果,都导致这起歧视纠纷的最终解决迟迟没有下文。经过东莞市人民法院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选择和解方式了结此案。
(编辑:健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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