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不需要治疗
发布时间:2008-01-20 作者:路人乙 来源:网络资源
原因之一:大部分人感染乙肝病毒后,可以清除体内的乙肝病毒。
原因之二:我国的慢性HBV携带者主要由于母婴垂直传播或幼儿期感染建立免疫耐受,随着年龄增长耐受性逐渐减弱,对病毒复制的抑制也逐渐加强,经漫长的病毒携带后,大都可以缓慢地自发清除。
原因之三:目前认为,HBV是非溶细胞性病毒,其增殖不会引起感染的肝细胞裂解,肝细胞炎症和损伤是由于病毒复制和抗原表达所激发的机体免疫损伤所致,即慢性乙肝患者的病毒复制量和肝功能损害程度无明显相关性,肝功能损害主要为HBV继发免疫损伤所致。
原因之四:慢性HBV携带者的肝组织可无改变,也可出现由轻微病变至肝硬化等系列慢性肝病谱,对于肝穿刺活检发现的“非特异性炎症”、“反应性炎症”等改变,其临床意义很不明确,治疗也没有必要。只有在肝穿刺证实确系明显的慢性肝炎的病理改变时才需治疗,但其仅占慢性HBV携带者的20%。
原因之五: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多数是母婴垂直传播或幼儿期感染,大部分人终生携带而不发病,机体呈免疫耐受状态,缺乏对HBV的免疫识别和清除,这时无论怎样用药,用多少药物,几乎都难以获得积极应答,用药往往是浪费。随意用药可能会打破这种免疫耐受状态,继而出现免疫应答所致的肝脏损伤,同时亦增加肝脏负担,加快加重慢性肝炎、肝硬化的发生发展,从而影响工作能力和生活质量,得不偿失。
原因之六:没有特效药可供患者选择。目前公认的有效的抗病毒药一干扰素和核苷类似物一拉米夫定、阿德福韦和恩地卡韦。它们都只能抑制病毒复制而难以清除病毒,且伴随着各自不同的不良事件发生。
原因之七:由于目前获准的药物对持续正常者的应答率太低,几乎和安慰剂相同,故不推荐抗病毒治疗。最近,美国肝病学会(AASLD)发表的慢性乙肝治疗指南中规定,对ALT正常的HBV感染者不予抗病毒治疗,其治疗适应证为ALT水平≥2倍正常值。
原因之八:免疫调节剂可以提高人体的免疫功能,打破免疫耐受,清除HBV。打破了免疫耐受,必将进入免疫清除期,启动CTL、NK细胞,出现肝细胞损伤,导致ALT升高,或出现黄疸,使无症状的慢性乙肝病毒携带者变成真正的乙肝患者,这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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